澳门云顶国际游戏会议管理制度
日期:2018-04-24 09:52:21 发布人:admin0 浏览量:107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会议管理,提高工作的周密性与计划性,保障学院各项工作有序、高效的开展,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澳门云顶国际游戏会议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院各级、各类会议的组织和管理。
第二章 会议分类
第三条 根据会议性质及参会人员的范围,学院将会议分为院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党委会、工作协调会、全院性会议(教职工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中层干部会议、专题会议、部门例会、上级主管部门来院检查汇报会、校际、校企业务交流会及学术报告会等。
第三章 会务安排与会议室使用
第四条 各部门须服从学院对会议的统一安排,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第五条 院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党委会、中层干部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全院性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党政办公室或相关部门负责;工作协调会及其他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召集部门负责。
第六条 由部门召集的专题会议、业务交流会或学术报告会,应至少提前1天向党政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批准后预约会议室。会议通知由会议召集部门负责。
第七条 学院会议室包括综合楼612会议室及综合楼学术报告厅,会议室的使用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第八条 会议召集部门在申请会议前,应提前向党政办公室咨询会议室预约情况,以便确定会议召开时间。若有多个部门同时申请使用会议室,党政办公室有权依据“轻重缓急”的原则予以调配。
第四章 会议要求
第九条 会议主持人、召集部门及参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定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通知参会人员等)。
第十条 所有会议的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开会时间,保持会场秩序,原则上应提前10分钟到场。
第十一条 全院性会议由人事处负责考勤,例会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考勤,其他会议由会议召集部门负责考勤。
第十二条 重要会议、部门例会及专题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纪要经会议主持人或分管院领导审核,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存档、备查。所有会议的会议纪要应在会后的1个工作日内整理成文,重要会议的会议纪要由院长审签后,下发或存档。
第十三条 会议召集部门在使用会议室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卫生,爱护会议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确保做到会散、人走、窗闭、电源关、设备齐、门上锁。党政办公室将在会后对会议室卫生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党政办公室有权要求会议召集部门清理会议室。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学院党政办公室制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会议管理,提高工作的周密性与计划性,保障学院各项工作有序、高效的开展,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澳门云顶国际游戏会议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院各级、各类会议的组织和管理。
第二章 会议分类
第三条 根据会议性质及参会人员的范围,学院将会议分为院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党委会、工作协调会、全院性会议(教职工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中层干部会议、专题会议、部门例会、上级主管部门来院检查汇报会、校际、校企业务交流会及学术报告会等。
第三章 会务安排与会议室使用
第四条 各部门须服从学院对会议的统一安排,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第五条 院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党委会、中层干部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全院性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党政办公室或相关部门负责;工作协调会及其他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召集部门负责。
第六条 由部门召集的专题会议、业务交流会或学术报告会,应至少提前1天向党政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批准后预约会议室。会议通知由会议召集部门负责。
第七条 学院会议室包括综合楼612会议室及综合楼学术报告厅,会议室的使用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第八条 会议召集部门在申请会议前,应提前向党政办公室咨询会议室预约情况,以便确定会议召开时间。若有多个部门同时申请使用会议室,党政办公室有权依据“轻重缓急”的原则予以调配。
第四章 会议要求
第九条 会议主持人、召集部门及参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定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通知参会人员等)。
第十条 所有会议的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开会时间,保持会场秩序,原则上应提前10分钟到场。
第十一条 全院性会议由人事处负责考勤,例会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考勤,其他会议由会议召集部门负责考勤。
第十二条 重要会议、部门例会及专题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纪要经会议主持人或分管院领导审核,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存档、备查。所有会议的会议纪要应在会后的1个工作日内整理成文,重要会议的会议纪要由院长审签后,下发或存档。
第十三条 会议召集部门在使用会议室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卫生,爱护会议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确保做到会散、人走、窗闭、电源关、设备齐、门上锁。党政办公室将在会后对会议室卫生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党政办公室有权要求会议召集部门清理会议室。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学院党政办公室制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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