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
日期:2022-11-25 20:35:10 发布人:admin7 浏览量:2126
为推动省级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要求,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以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地教育改革发展和政府有关工作的感受和意愿,为今后改进教育工作、进—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参考。
请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徽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 上一篇:辽理工办发〔2022〕19...
- 下一篇:辽理工办发〔20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