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教学工作人员和评估专项工作人员的通知
日期:2022-04-25 12:25:27 发布人:jxzlgl 浏览量:793
教务处、评建办:
按照《太原学院关于进一步充实评建办及系(部)评估专项人员配备的通知》(太院教字〔2022〕2号)的要求,经 XXX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XXX为我系教学工作人员,XXX为我系评估专项工作人员,同时同意XXX等几名同志借调到评建办,完成评估工作。
特此报送。
XXX系党总支书记签名(盖章) XXX系主任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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