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3-04-09 13:56:54  发布人:hqglc  浏览量:360

第一条 为规范配电系统管理,保障学校办公与动力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总务处为学校配电室和配电系统的日常管理部门,电工负责配电系统的操作管理。

第三条 一般规定

1.配电室应门窗齐全,设在建筑物首层的配电室窗户应装设护栏,配电室门应应加锁,在门窗上设置警示标志。

2.配电室严禁堆放物料,更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临时或长期存放室内。但下列物品除外:

2.1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临时接地线)

2.2日常清洁所必需的用具(如:扫把、墩布、抹布等)

2.3电工专用工具及备件

2.4消防器材

3.保持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堆物、积水。

4.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1米等好长的橡胶绝缘垫、配电柜上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下方应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

5.除供电部门有关人员及上级主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内。如确需进入应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并应有电工跟随、监护,严禁在配电室内吸烟及长时间逗留。

6.其它配电线路、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消除,保障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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