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届毕业生档案整理上交的通知
日期:2021-03-30 14:59:30 发布人:admin0 浏览量:1356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办公室关于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39号)及《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规范大学生档杆客户开发工作的通知》,为了更好的完成毕业生档案的整理、派送工作,现将装档的一些注意事项和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一、档案整理
1、档案袋的左上角编号处,要注明学号。
2、档案袋中间部分的份数和签字必须填写清楚,签字必须由学生副院长或毕业班辅导员填写。
3、左下方报到单位必须填写清楚。(以报到证上面地址为准)
报到地点如果是人社局(写全称:某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括号内的单位名称可不写)可直接写,如果是中省直单位,请将单位名称写在相应位置;升学档案写明学校名称。
4、装好无误的档案要用封条封好,并加学院公章。
5、对在校保留档案、欠费、村官、延期毕业等学生的档案,要用铅笔在档案袋右上角注明;延期毕业学生档案不要使用封条,只需将档案按类别整理到一起上报即可。
6、档案材料中填写的内容务必真实准确,不得涂抹,字迹清晰。
二、档案交接单的填写
今年毕业所有学生的档案均以邮政专递的方式寄递,《档案交接单》中所有信息均须填写完整,特别是接收单位具体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一定要准确,不确定的要提前与学生确认清楚;《档案交接单》上学生副院长和毕业班辅导员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三、上报
1、报送顺序:以报到单位为第一顺序,即单位相同的放在一起,然后再根据学号由小至大排列;外省回生源地的放在一起。
2、考取研究生学生的档案单独整理,按照学校归类并在《档案交接单中》作出标注,并将调 档函(原件或复印件)一并上交。
3、归档时需将《档案交接单》一并上交,保证档案排列顺序与交接单顺序一致。
4、请各系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准确整理档案并上交,档案上交时间7月10日,上交地点:实验楼A104室。
5、各学院在毕业生离校前做好档案查询的告知工作,填写《2020届毕业生档案查询告知书》。任何学院及个人在未经学生处允许情况下,不得私自改变档案派送地址或私自截留档案,一经发现,责任由所在单位及个人承担。
附件1:档案交接单
附件2:2020届毕业生档案查询告知书
学生处
2020 年7 月2 日
附件1:档案交接单.xls
附件2:2020届毕业生档案查询告知书.doc
一、档案整理
1、档案袋的左上角编号处,要注明学号。
2、档案袋中间部分的份数和签字必须填写清楚,签字必须由学生副院长或毕业班辅导员填写。
3、左下方报到单位必须填写清楚。(以报到证上面地址为准)
报到地点如果是人社局(写全称:某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括号内的单位名称可不写)可直接写,如果是中省直单位,请将单位名称写在相应位置;升学档案写明学校名称。
4、装好无误的档案要用封条封好,并加学院公章。
5、对在校保留档案、欠费、村官、延期毕业等学生的档案,要用铅笔在档案袋右上角注明;延期毕业学生档案不要使用封条,只需将档案按类别整理到一起上报即可。
6、档案材料中填写的内容务必真实准确,不得涂抹,字迹清晰。
二、档案交接单的填写
今年毕业所有学生的档案均以邮政专递的方式寄递,《档案交接单》中所有信息均须填写完整,特别是接收单位具体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一定要准确,不确定的要提前与学生确认清楚;《档案交接单》上学生副院长和毕业班辅导员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三、上报
1、报送顺序:以报到单位为第一顺序,即单位相同的放在一起,然后再根据学号由小至大排列;外省回生源地的放在一起。
2、考取研究生学生的档案单独整理,按照学校归类并在《档案交接单中》作出标注,并将调 档函(原件或复印件)一并上交。
3、归档时需将《档案交接单》一并上交,保证档案排列顺序与交接单顺序一致。
4、请各系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准确整理档案并上交,档案上交时间7月10日,上交地点:实验楼A104室。
5、各学院在毕业生离校前做好档案查询的告知工作,填写《2020届毕业生档案查询告知书》。任何学院及个人在未经学生处允许情况下,不得私自改变档案派送地址或私自截留档案,一经发现,责任由所在单位及个人承担。
附件1:档案交接单
附件2:2020届毕业生档案查询告知书
学生处
2020 年7 月2 日
附件1:档案交接单.xls
附件2:2020届毕业生档案查询告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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