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说纪法 | 酒驾之害
日期:2022-09-26 11:31:52  发布人:jjjcsj  浏览量:791

    酒驾、醉驾行为严重危害他人和公共安全,但仍有少数党员、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心存侥幸,不仅败坏党风政风,带坏社风民风,而且严重损害党员、公职人员形象。某区税务所所长马某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找人顶替更是错上加错,最终咎由自取、受到纪法严惩。

                      
   
    1.某区税务所所长马某携妻子李某某参加同学聚会,马某碍于情面喝了一瓶啤酒,之后驾车带着妻子驶离酒店。

                      

    2.由于车速过快,马某操控不当与前车发生刮碰,马某连忙与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妻子调换位置,对赶来的交警谎称车子由妻子驾驶,被前车司机识破并向交警举报。
                      

    3.经调取行车记录仪,证实马某存在指使他人为其作伪证行为。经鉴定,马某体内乙醇含量为2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4.马某因酒驾被公安机关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因犯妨害作证罪被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5个月。马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纪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 【妨害作证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二条 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十四条 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
  (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
  (三)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严重的,予以开除。
  第四十一条 公职人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公职人员形象,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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