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 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04-21 16:45:57 发布人:jwc 浏览量:315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办学,加强校际合作,着力提升高等学校的竞争力、创新力、贡献力、影响力,按照《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办学 加强校际合作 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辽教发〔2020〕4号,下称《意见》),现就2021年度校际合作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省内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二、申报项目范围
按照《意见》要求,申报项目分为联合培养、教师互聘、协同创新、资源共享、合作交流等五个类别,合作对象可为省内外及国外高校。
三、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能够真正承担和组织实施项目。
2.每个申请者限申报1项,团队成员梯队结构合理,并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名。
3.已立项上一年度省级校级合作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四、报送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分类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三份,并提交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教务处质量管理科,报送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娜 、王红娟 电 话:0416-7980105 联系邮箱:6481830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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